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中华口腔医学会和中国整形美容协会共同制定的团体标准《口腔医疗美容服务规范》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依据《中华口腔医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严谨性和适用性,现就此项团体标准广泛征求专家意见。请各有关单位及专家审阅标准全文并将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填入《CSA团体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后简称“反馈表”),于2022年2月7日前以邮件的形式将“反馈表”反馈至下述联系人。如认为标准涉及某专利,请将相关专利连同支持性文件一并附上。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侯敏
电话:010-62116665转229
邮箱:kqylsyb@126.com
中华口腔医学会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