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口腔医学高等院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口腔医学会(医学会口腔分会):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是面向全国口腔医学领域设立的经常性科学技术奖,每两年评选一次,旨在奖励我国口腔医学领域取得的优秀科技成果。中华口腔医学会已获得直接提名参评国家科技奖资格。为做好2018年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评审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 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法,推荐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在具有口腔医学专业的高等院校中,经教育部审核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单位可推荐不多于3项,博士点单位不多于2项,硕士点单位不多于1项;各省级口腔医学会(医学会口腔分会)均不多于1项。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是授予口腔医学科技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及优秀口腔医学科学技术普及作品,推荐的项目应已完成2年以上,即结题日期应在2016年6月30日以前;科普作品应是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出版发行的作品。
3.拟于2018年申报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的成果可同时申报本年度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既往已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奖和相当等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可以推荐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第二次申报的项目(2016年申报但未获奖项目),在研究工作中又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的可再次申报。
- 推荐单位须严格按照《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认真填写《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
二、报送材料
- 2018年度项目推荐实行网上申报,请登录http://kqkeji.yiaiwang.com.cn/在线填报。
- 须同时报送10套纸版推荐书和附件以及1份电子版光盘,两者内容须与网上提交材料完全一致,请从申报软件中直接导出推荐书打印及制作电子版光盘。纸版材料要求使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胶装成册,勿加 封面,不用塑料环。《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至少1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推荐科普项目,须同时提交10套医学科普作品。
- 全部材料须于2018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按规定一次性报送至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奖励办公室,对不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正,逾期不再受理补充材料。
- 推荐所需文件请登陆中华口腔医学会网站http://www.cndent.com“科技奖励”栏目下载。
三、推荐工作培训会
1.时间:2017年12月29日 9:00-12:00
2.地点:神舟大厦14层第五号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1号,国家图书馆北侧,电话:010-68118888)
3.会议主要内容: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介绍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改说明
- 2018年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要求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网上推荐填报流程及填写说明
4.参会人员范围:要求口腔医学相关高等院校派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会;省学会派秘书长以上负责人参会,拟申报奖项负责人可同时参会。
5.本次培训会不收取会议费用,参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会议可协助预定神舟国际洒店住房,500元/标间双床/晚(不含早),如需预定请在回执中注明。
四、请填写通知回执,并于2017年12月20日前回复至csakjj@cndent.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若曦 010-62116665-214
邮 箱:csakjj@cndent.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18号北京国际C座四层
中华口腔医学会
附相关文件如下: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书》填报说明及附件材料要求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奖励条例》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奖励条例实施细则》
- 2018年度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工作安排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申报评审流程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评价指标体系
-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评奖组织机构
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研究部
2017年12月
关于2018年中华口腔医学会科技奖推荐工作及培训会的通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