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在本地居住的所有居民。
一、日常防护
1.做好居室内通风换气,保持环境清洁。
2.外出活动需要佩戴口罩时请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众佩戴口罩指引》。
3.外出活动需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市内公共交通防控指引》。
4.非必要尽可能减少去人员密集场所,到公共场所时请参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防控指引》。
5.返岗复工后要自行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不要带病上班,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及时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6.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清洁,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30分钟以上,通风时注意保暖。
7.在单位集体用餐时,尽量避开就餐高峰,减少与他人近距离接触。进餐时最好回到自己的工位。
8.接待外来人员双方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注意保持一定距离。
9.尽量避免聚餐和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如影剧院、网吧、KTV、商场、车站、码头、展览馆、博物馆、公共浴池、温泉等。
10.要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多饮水,坚持在进食前、如厕后按照六步法严格洗手。
11.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或纸巾遮住,不要用手接触口鼻眼。口鼻分泌物或吐痰时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二、特定人群的防控措施
(一)本市有固定居所的人员
1.返(来)京人员
来自或经停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返(来)京后应主动联系社区并登记信息,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同时主动向社区医务人员报告。医学观察期间不要与他人接触。
其他地区返(来)京人员自我医学观察14天,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2.未离京的人员
应加强居室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做好个人医学观察。
(二)本市无固定居所的人员
1.返(来)京人员
独自或家庭成员共同租住的居所应加强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来自或经停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返(来)京后主动联系社区并登记信息,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并做好记录,同时主动向社区医务人员报告。医学观察期间不要与他人接触。
与他人合租居所的人员应彼此了解基本信息,如其中有来自或经停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返(来)京后主动联系社区并登记信息,寻求社区帮助,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配合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地区返(来)京人员要自我观察14天,要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2.未离京的人员
独自或家庭成员共同租住的居所应加强居室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做好个人医学观察。
与他人合租居所的人员,如在此期间合租人员相对固定,应加强居室通风换气和清洁卫生,做好个人医学观察。
与他人合租居所的人员,如租住成员中有新入住人员,应了解对方基本信息,对来自或经停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的人员,应要求其主动联系社区,并寻求社区帮助,按照《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村)防控工作方案(试行)》的要求,配合进行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其他地区返(来)京人员要自我观察14天,要做好健康监测和个人防护。
三、出现可疑症状时应采取的措施
1.返(来)京人员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主动报告社区并及时就医。
2.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生14天内的旅行居住史,以及发病前后曾接触过的人,配合医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地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4.在就医途中或在医院就诊时尽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至少1米)。
5.陪同就诊的人员也应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尽量避免与其近距离接触。
四、居家卫生措施
1.开窗通风
根据具体天气情况,每天通风2~3次,每次不少于半小时,通风时,注意保暖。
2.保持个人卫生
经常换洗衣物,勤洗手。外出回家一定要洗手;接触可能被污染的物品后必须洗手,或用手消毒剂消毒。
3.家居表面保持清洁
门把手、电话机、桌面等手经常接触的表面,每天清洁。原则上不需要每日消毒,确有需要消毒时,可以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等消毒剂擦拭消毒。(具体方法参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预防性消毒指引》)。
4.食饮具
把需要消毒的食饮具放在一个专门用的锅里煮沸15分钟以上。
(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