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口腔医学会郑重声明:
1.依据《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论坛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文旅办发〔2023〕81号),我会不组织、不参与任何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和论坛。
2.任何未与我会签订有效书面合作协议的组织、单位、企业和个人,冒用我会及我会所属分支机构名义以主办/承办/协办/支持/指导等形式开展的活动均属无效。
3.任何组织、单位、企业和个人未经我会书面授权,在其组织或主办/承办/协办的活动中使用我会及我会所属分支机构资料进行宣传、营销等活动均属无效。上述所指活动包括学术活动、论坛、继续教育项目、培训班、期刊、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等。我会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标志、简介、图片、数据等。
4.任何组织、单位、企业和个人冒用我会及我会所属分支机构名义实施的行为对我会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我会不予追认。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行为方承担。我会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究行为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中华口腔医学会
2025年1月